鑄鋼件均應在熱處理后使用。因為鑄態(tài)下的鑄鋼件內部存在氣孔、裂紋、縮孔和縮松、晶粒粗大、組織不均及殘余內應力等鑄造缺陷,使鑄鋼件的強度、尤其是塑性和韌性大大降低。在,生產中對熱處理工藝比較高的要求:
①鑄鋼件熱處理過程中為細化晶粒、均勻組織及消除內應力,鑄鋼件必須進行正火或退火處理。
②正火處理后的鋼,其機械性能較退火后的高,成本也較低,所以應用較多。
③由于正火處理會引起較退火大的內應力,只適用于含碳量小于0.35%的鑄鋼件。因為低碳鑄鋼件的塑性好,冷卻時不易開裂。
④為減小內應力,鑄鋼件在正火后,還應進行高溫回火。
⑤對于含碳量≥0.35%的、結構復雜及易產生裂紋的鑄鋼件,只能進行退火處理不宜淬火,否則極易開裂。